请问!在工伤期间
请问工伤期间工资是不是按当地的基本工资发放的,虽然的已鉴定了伤残等级,公司赔了我四个月的工资,但我的伤还没完全恢复,我的合同期快到了,如果公司不和我续约那还有没什么赔偿的...
请问工伤期间工资是不是按当地的基本工资发放的,虽然的已鉴定了伤残等级,公司赔了我四个月的工资,但我的伤还没完全恢复,我的合同期快到了,如果公司不和我续约那还有没什么赔偿的?怎么我买了工伤保险保险公司没有赔偿我的损失?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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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你最少应当发6个月的补偿金。
3、劳动合同期满可以一次性发放。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你最少应当发6个月的补偿金。
3、劳动合同期满可以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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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你续约的话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及一次性的伤残津贴,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办理。潍坊的优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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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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