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
就是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权力是否能真正依法实施,很是怀疑 展开
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宪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工作是一切有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争,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鼓励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公民就业前进行必要的就业培训。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民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