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除了走保险要额外费用,我该怎么处理 5
大队复核说就这么判,对方就算超速也是我们全责,所以也就死心认倒霉了,尽管我是被撞方.
对方四个人,除司机以外三人说受伤(其实就是吓了一跳,并无大碍),现在车在修理中(我的车送到4S点,她的指定去她想去的修理厂,她的拖车费用我垫付了500块),对方伤者去医院检查,目前花了3K,这些保险都可
以报,问题是对方要额外的赔偿,我们一直问要多少,我们看看有没有能力给,但是对方就是不说,还说我们应该关心他们主动去看望(没住院).对方说我们要是
不态度好点解决(就因为我说了走保险,人家觉得我冷血)就没完.现在我不知道对方能弄出什么来,我还会有什么损失,有没有大神指点一下,到底现在应该怎么做.
如果我拒绝给额外费用, 我可以去4S自己垫付把自己的车修好,然后也无法报销,据说因为人伤不处理,车损也没法报销
我西向东行驶,她南向北,看我的车都被撞那么远了.. 展开
车险理赔程序如下
索赔程序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提醒: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提醒: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2、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切记:一、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二、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因为也有可能发生事后第三者不认账的情况)
提醒1: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其选择的修理厂,然后拿到第三者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明细才能进行保险索赔的,如果事后第三者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时,第三者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能赔付的
提醒2:虽然上文提到在现场掏钱时,要第三者立收据,虽说这种收据是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的,但是这种收据至少可以避免第三者事后不认账的情况。因为第三者修理完毕后,车主须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如果没有这个收据,第三者万一不认账的情况下,车主到底应该在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支付多少钱呢?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扩展资料
据介绍,车主在外地出险,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拨打所投保险公司的全国服务热线备案,凭交警现场勘查后开出的事故单及保险业务员的现场的勘查结果,即可获得相应的赔偿。至2012年,保险公司几乎在全国都有网点,只要打全国服务热线,说明在哪里出事故,立刻就会安排查勘人员过去查勘进行定损,和本地出险差别不大,程序很简单。
而异地出险定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就地定损,另一种回保单所在地定损。在车子损伤不影响行驶的情况下,车主也可以选择回本地定损。例如,一个车主在湖南出了事故,当时报了警并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但是当地的保险业务员定损的价格打得偏低了,不符合车主的要求,那么车主可以打电话给保单所在地的业务员说明情况,请业务员从公司调出事故现场的照片,重新定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进行赔偿,然后自己把车拖回本地维修。另外,如果车主将车从外地拖回本地修,其拖车费用必须车主自费。
如果车主在外地与其他车辆出现一些小的刮刮蹭蹭,如果双方都有责任,且均愿意私下解决,那么车主可以与对方协商好,不必报案。如果车主一年没有出险,下一年的保费可以享受接近六七折的优惠,而如果车主这年出险超过两次的话,下一年将不能享受打折,享受折扣可以省下一千多块,而小小的刮花,保险公司赔给车主喷一幅漆只要两三百块钱,这样算下来,其实车主反倒亏了近一千块,因小失大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险理赔
最关键的就是额外给钱的问题,不要给,一分都不给,保险赔多少就赔多少。你个人不给钱。他们不配合确实报销不了。但他们的钱也报不回来,不能什么都垫钱,告诉他们你暂时也没钱,让他们自己先拿着,不行就让他们找你的保险公司。总之,只要你不给他们垫钱,主动权就在你的手里,垫钱越多越被动。必须让他们也花钱,然后他们的钱拿不回来的时候,自然就配合你了,否则双方花的钱都是拿不回来的。
事故发生后,不垫钱,不看望,不买慰问品,不私了。有事找我的保险公司。这是最好的办法。级看望他们也没有,也不会少管你要钱的,都会狮子大开口的。
最后告诉他们法院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然后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
看保险公司那意思,我最后也应该付她的修车费,然后拿着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我怎么确定我给的数额保险公司都能报销呢,
而且听说好像修理厂的拆解费部分保险公司不给报销的,真的吗? 如果我一直不管对方,对方车修好,修理厂会找我要停车费吗最后
保险公司说可以报销小额人伤损失,我就想对方既然有老人,这笔钱也可以报销,那就给两千也可以.
对方要是一直不合作,就耗着?老人年纪大,我怕一直拖着我也要承担风险
我根据猜测来说几句,符合当时情况呢,你就可以参考。
路口没电,如果你俩是垂直方向行驶,它在你右侧,那你让它,是应该的。
在没有对方超速等违法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你全责。
——个人根据经验判断。
但是我是被撞击方,所以我是先过路口的,看撞击严重程度,她速度不慢,但是没有摄像头证明她的速度,因为没电.我是觉得这个怎么也不应该我全责吧
法律就是如此规定的。
右侧通行优先。
你说他速度快,目测、直觉,都不能算作证据。况且,你都不知道这种路面,规定最高时速吧?你又如何知道他超速了呢?
你说你被撞,那我举个例子,
你可以简单理解为:
变道与直行的问题。
因为优先权是一样的。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直行方超速,那变道方,要承担全责。不管被撞还是撞别人。除非你完全完成变道动作,并且没发生交通事故。变道方没有尽到观察、让行的义务啊。
同理。
另外,你说“我是被撞击方,所以我是先过路口的”——这个因果关系,完全不成立。再打个比方,人家进入路口比你早,但是墨迹了一下;你再进入路口,然后人家加速了,但又没有超速,人家右侧,具有优先通行权力,此时撞到你了,你说你先进的路口?
----额外的赔偿,一分也别给。跟保险公司沟通就是了,保险公司承认的,那就让保险公司理赔。他想额外的啊,就让他打官司起诉你。别惯的他毛病。
至于你说的“老人年纪大,我怕一直拖着我也要承担风险”——完全没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