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我还是学徒工 (我在这上班四个月了)现在他说我还是学徒所以才不和我签劳动合同 等我转正才
老板说我还是学徒工(我在这上班四个月了)现在他说我还是学徒所以才不和我签劳动合同等我转正才和我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说法在劳动法方面来说违法吗?...
老板说我还是学徒工 (我在这上班四个月了)现在他说我还是学徒所以才不和我签劳动合同 等我转正才和我签劳动合同 请问这种说法在劳动法方面来说 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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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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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算违法,因为人家没侵犯你什么,算不正规。但如果不给你工资,工伤不管他就违法。不管签没签合同,只要干了,你就是员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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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法律,但实施情况就跟一般了,现在经济不景气,政府也尽量不给企业施压,如果他没侵犯你利益的话,司法部门最多就建立劳动合同,调节教育,不会给你补偿什么的啦
可追问,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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