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关于双重国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起施行。国籍法是主权国家对公民国籍的取得,
丧失和恢复进行管理的法律条例。 世界各国的国籍法的基本内容一般都有三个部 分组成, 即国籍
的取得部分, 国籍的丧失部分和国籍管理的部分。
扩展资料:
关于退出中国国籍的法律条例有: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
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
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
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百度百科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不承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扩展资料:
根据出生取得国籍
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国籍。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分为:依血统和依出生地原则。
依血统: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这种原则称为:血统主义(jus sanguinis),又称为属人主义。
依出生地: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这种原则称为:出生地主义(jus soli),又称为属地主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加入取得国籍
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并非是按照个人意愿的一种方式,而通过加入取得国籍的方式,则是根据个人意愿或某种事实,并具备相关条件,才可取得它国国籍。
婚姻:一国男子和另外一国女子结緍,如果女子愿意申请,则获得男子所属国的国籍,如女子所属国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双重国籍,则女子必须放弃本国国籍才可申请男子所属国的国籍。
收养:一国国民收养无国籍或另一国的儿童,被收养者的国籍会发生改变,或者继续保持收养者的原国籍。
自愿申请:又称归化,是指一国国民自愿申请另一国国籍。在入籍条件方面,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限制。
出生国籍
出生国籍方式:或采用血统主义原则即以一个人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依据确定其国籍;或采出生地主义原则即以一个人的出生地所属的国家为依据确定其国籍;或采用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其国籍。我国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混合主义原则,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二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定居外国,本人出生即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
三是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继有国籍
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申请人须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二是须出于本人自愿。同时必备条件如下:
①申请人是中国人的近亲属;
②申请人定居在中国;
③有其他正当理由。
若本人未满18周岁,可由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在国内,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在国外,可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申请。上述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由中国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批准并由有关公安机关发给证书后,申请人取得中国国籍,同时丧失外国国籍。
国籍丧失
自愿丧失
分为自愿和非自愿,自愿退出国籍是指退出本国国籍或成为无国籍人,或选择它国国籍。因为某些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要求申请它国国籍者,必须放弃本国国籍。
非自愿丧失
非自愿,是指因为政治原因或其它原因,而被剥夺国籍。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简而言之,就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只允许一个国籍,不承认双国籍。如若不想放弃中国国籍,则不能拥有其他国籍;如若申请其他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自动作废,不得申请。
如果已经加入外籍并持有中国签证的申请人,涉嫌骗取中国护照,当地中国大使馆将有权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驻英国大使馆、驻荷兰大使馆均发布过相关警告)
拓展资料:
2017年2月,为加强出入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台新规定,中国边检机关将分批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对入境中国的14(含)至70(含)周岁外国人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这项规定在2017年2月10日首先在深圳口岸开始开展试点,到目前在全国的各大海关边检已经全面展开。
新规定的实施对于想侥幸保留“双国籍”的人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因为作为中国公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在中国公安机关是留有指纹档案的,一旦持外国护照入境,在按下指纹时,很容易就会被发现。而手持国外护照但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一经发现将会被暂时禁止出境,等到返回原居住地相关部门注销本人户籍后,方可出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重国籍
中国大陆地区的中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港澳地区的中国人: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不论其是否持有其它国籍,都是中国公民。凡具有中国血统的澳门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澳门)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不论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都是中国公民。所以,港澳居民是存在着很多拥有双重甚至多重国籍的情况存在的。
台湾地区的中国人:台湾所谓的“中华民国”的《国籍法》以“属人主义(血缘主义)为主”,“属地主义(出生地主义)为辅”。“除了高阶公务人员及公职人员以外,国人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即所谓的“中华民国”国民加入外国国籍者,不丧失“中华民国”国籍,除非经“内政部”许可。由于此原因,所以会常常出现台湾的“中华民国公民”既持有“中华民国”护照,又持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外国之护照。“但外籍人士加入中华民国国籍者,须先放弃原有国籍”,除非能提出因非可归责当事人事由,致无法取得丧失其原有国籍之证明并经外交机关查证属实。
扩展资料:
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即一个人通过一个国家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又在另一个国家再一次通过该国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就被视为拥有双重国籍。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中国的《国籍法》中明令规定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如果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
(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
(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
(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主要有加拿大、美国(默许)、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等。
参考资料:国籍法_百度百科
中国的《国籍法》中明令规定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如果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
(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
(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
(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主要有加拿大、美国(默许)、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拓展资料: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即一个人通过一个国家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又在另一个国家再一次通过该国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就被视为拥有双重国籍。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中国的《国籍法》中明令规定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如果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参考资料: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