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文化
古罗马文化早期在自身的传统上受伊特鲁里亚、希腊文化的影响,吸收其精华并融合而成。公元前3世纪以后,罗马成为地中海地区的强国,其文化亦高度发展。
发展迅速,现存的建筑有:
罗马斗兽场
君士坦丁凯旋门
庞培城
万神庙
拉丁文字母成为许多民族创造文字的基础。罗马法和法学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凯撒、西塞罗为代表的拉丁文散文,以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等人为代表的罗马诗歌,是世界各国学者研讨的对象。在罗马帝国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基督教,给整个人类特别是欧洲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
著名历史学家塔西佗著有《编年史》、《历史》、《日耳曼尼亚志》等不朽著作;李维著有《罗马史》。曾经担任罗马帝国埃及总督的阿庇安也著有著名的《罗马史》。同时,凯撒大帝本人也著有《高卢战记》等一系列以第三人称描述的战记。哲学家卢克莱修著作的《论物性》是流传至今唯一阐述古代原子论的著作,著名学者老普林尼所写的《自然史》是研究古罗马科技史的重要文献。
公元3世纪后罗马经济、政治转入危机阶段,文化逐渐衰落。同时基督教迅速传播,基督教文化开始形成。古罗马文化对后世西方国家文化有相当影响。 古罗马对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其完备的法律体系,包括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自然法(适用于所有人)和国家关系法(用于调节罗马人与其它民族之间的关系)。从公元二至六世纪,《罗马法》经历了一个不断补充和完善的过程,至公元534年在东罗马帝国国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编撰完成并颁布施行,后人称之为《民法大全》又被称为《法的阶梯》。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圣经》,其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早期的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成文法诞生标志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罗马法律,被称为公民法
万民法:在古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即“万民法”
6世纪,《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自然科学的最著名的代表人是老普林尼,著有《自然史》。古罗马的农业科学也比较发达。共和时期主要的代表人有加图和瓦罗,分别著有《论农业》。公元1世纪时出现农业科学家科鲁麦拉,代表著作也称《论农业》。地理学方面,屋大维时代曾编制了地图,公元前1世纪时希腊人斯特拉波编著了《地理学》,总结了当时西方所积累的地理知识,并绘制过一幅包括欧洲、非洲和亚洲的世界地图。天文学方面,公元2世纪托勒密著有《天文学大全》,对天文学有所贡献,但主要是继承和完善了地心说,其谬说后来为教会所利用,统治欧洲达千年之久。医学方面,提比略时代塞尔苏斯著有一部医学论著,但仅有残片保留。马可·奥勒略时代盖伦在解剖学、生物学、病理学和医疗学等均有建树,其著作长期在西方医学界被奉为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