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立成的人物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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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兮aMK9
2016-05-09 · 超过5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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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成早年与其胞弟黄立行和表弟林智文合组L.A.Boyz,参加台视综艺节目《五灯奖》的〈流行热舞比赛〉,将美国的嘻哈舞蹈带进台湾。在L. A. Boyz时代,黄立成以嘻哈作风闻名。而至2003年另组麻吉兄弟乐团后,再度窜起,但因为编写歌曲《报应》讽刺邱议莹等立法委员主张修改《著作权法》引进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立法委员[1]的关系,遭到当时部份政治人物予以谴责,甚至被以“加重诽谤罪”提起公诉。黄立成与连胜文合拍宣传广告,以表达对付绿营人士的决心。
2007年10月18日,针对《报应》一案,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黄立成无罪定谳,理由是该曲评论公共议题,且该曲内容主要批判Kuro与ezPeer,未明指哪些立法委员被线上音乐业者“收买”。
《报应》一案无罪宣判之前,黄立成曾收到一封美国友人的e-mail,提及日本官员于美国的两大报上刊登广告,内容完全否认南京大屠杀这段历史的存在,当年正是南京大屠杀即将满70周年的时刻。黄立成便开始搜集该段历史的各方资料阅读,之后创作了《南京1937》这首歌曲,因为歌词提及要求日本正视这段历史,故友人担心会有亲日激进份子会对其不利,劝阻黄立成不发表该作品;但黄立成仍旧选择发表,作品发表后也获得两岸三地许多网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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