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行政区划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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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名起于魏晋,但仅是一个官衔名称,并无管辖区域。景云二年(711年),唐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此名称才确定,并列入正式边疆官制。至唐玄宗开元和天宝之间,已增至十个节度使,分别是河西节度使、范阳节度使、陇右节度使、剑南节度使、安西节度使、朔方节度使、河东节度使、北庭节度使、平卢节度使、岭南节度使,分置于边地。安史之乱以后,节度使制被滥用于内地,使这种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变成为内地实际的行政区划单位,而且大者连州十数,小者亦兼三、四。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唐肃宗时(756~761年)节度使已有44;又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所载,在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年)唐全国有节度使47。所以唐初的行政区划单位——道,安史之乱后已徒有虚名了。
纵观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应该说这是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中的一个大变革时期。唐太宗创建了“道”,唐玄宗把“府”引进区划,唐睿宗又把节度使变成正式建制;使三级制正式成型,主要是道—府(州)—县,后期则为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已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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