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开创了什么政治制度
2016-11-14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秦始皇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由他开创的政治制度是中央集权制。
一、中央集权制度 :
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为标志,中国古代的政体---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
二、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影响:
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阶级统治的经济基础。
秦统一六国后,于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令黔首自实田”,即令土地私有者向政府呈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政府根据数额征收田租。
这意味着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意味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国正式得到确认。这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统一文字、度量衡及货币 在统一六国之前,诸侯国各自为政,文字、度量衡、货币等均有不同,秦始皇在全国统一之后采取了许多统一的措施。
在秦统一之前,文字的形体非常紊乱,同一个字所采用的声符、形符都有很大的差异。这给政令的推行和文化的交流造成了严重障碍。因此,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对文字进行整理,制定出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通用于公文法令。
后来程邈又根据当时民间流行的字体,整理出更为简便的新书体──隶书,作为通用文字在全国范围推广。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证明秦朝的官方文书已经使用隶书。先秦古字经过这次整理后,字体结构得到简化和定形,这对推行法令、传播文化起了重要的作用。
秦始皇的政治制度是皇权至高无上的中央集权制。中央是三公诸卿制度:三公——丞相(总领国政)、太尉(最高军事长官)、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地方上是郡县制度。
①中央机构
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在此之外,秦代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官职,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晓古今史以备皇帝咨询,同时负责图书收藏;典属国——与典客一样主管少数民族事务,不同的是典客掌管与秦友好的少数民族的交往,而典属国则负责已投降秦朝的少数民族;詹事——管理皇后和太子的事务。秦王朝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机构的政权机构,以后一直被历代王朝所仿效。其中汉代的“三公九卿”,基本上是照搬秦制。
②地方机构
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⒈摊派徭役;⒉征收田赋;⒊查证本乡被告案情;⒋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