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级党委是否有权任命村支部书记
没有。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中指出:“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负责……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乡镇现在是可以直接委派村党支部书记的,但是不能违背基本原则。
上级党委任命下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是符合党章和组织工作条例的。镇党委是村党支部的上级领导组织,所以他的任命是合法的。但是,上级党委一般不轻易直接任命下级班子成员,除非有几种情况需要才不得不直接任命。
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严格兑现奖惩;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健全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机制,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
扩展资料
一种是村党支部选举经过三次以上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也就是没有选出支委班子成员,或者没有在书记问题上达成一致,那镇党委为了保持村党支部的正常运转,既会派人代村党支部书记,个别时候也会从村里党员中直接任命一名资历、经验、威信都比较好的党员暂时主持支部工作。
另一种情况是下级党组织已经涣散,或者发生了重大集体违纪违法事件,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上级党委有权及时整顿该级组织,任命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有一种情况是,上级派人到村里代职,或者挂职锻炼,也会直接任命党内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