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到底烧了哪些书
秦始皇嬴政被称为中国历史上的千古第一帝,在他的主导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大秦帝国,作为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他的名气很大,但同时争议也很大,喜欢他的人说他丰功伟绩:灭六国,统一华夏,结束割据;车同轨,书同文,利于统一。
关于他的争议还有“焚书坑儒”事件,此事千百年来被视为秦始皇残暴专制、控制人们思想的罪状,但长久以来因为此事替他喊冤叫屈的声音也越来越多。“焚书坑儒”一词往往同时出现,但焚书和坑儒实际是两起事件,而且是两件毫不相干的事件。
秦始皇灭掉六国建立秦朝之初,“统一”成了当时的关键词,统一度量衡、统一轨道、统一货币、统一文字,但这些都是表面上的统一,意义固然重大,行始起来却相对容易些,当时的难点在于思想上的统一,大家都知道秦朝建立前的先秦时期人们的思想得到空前的大爆发,各类学说大行其道而且都有自己的狂热粉丝,历史上称之为“百家争鸣”。
“焚书”事件因一次宴会上的一个马屁爆发了,秦三十四年因庆祝修筑长城和攻克南越之地的胜利,秦始皇宴请群臣,席间一位名叫周青臣的官员给秦始皇拍马屁:“之前的秦国不过几千里,全赖陛下的英明神武平定天下,才有了今天的大秦帝国,如今陛下施行郡县制,更让国家没有了战乱,百姓安居乐业这是足以传世的功德。”一句马屁把秦始皇拍的很受用。
正在洋洋得意之时,博士淳于越却提出了不同看法,淳于越是个厚古薄今之人,他提出应该效仿古人的分封制,分封皇帝的子弟和国家的功臣,才符合礼法,批评周青臣歌颂郡县制,是在给秦始皇拍马屁,但此事却被丞相李斯抓住了机会,法治治国和郡县制都是李斯极力主张的政策,他借此机会批评淳于越不应该厚古薄今,说他的观点不利于统一,并建议秦始皇烧掉除这些厚古薄今的书,已达到统一人们思想的目的。
秦始皇听从李斯的建议,宴会第二天就在全国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那么究竟这焚书之火烧掉的都是什么书呢?据记载烧掉的只是那些《诗》、《书》、百家语和史书这些歌颂春秋之前施行分封制国家的书籍,并没有烧毁医药、算卦、农业方面的书,而且那些儒家经典只是要求民间不能传阅,官方是可以阅读和收藏的。
“焚书”这件事之所以成为后世眼里秦始皇残暴专政的一个污点,大概还和另一个事件有关:“坑儒",汉武帝之后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儒生的地位得到提高,说到秦始皇“坑儒”一事这些儒生都恨的牙痒,而史书又都由这些儒生所写,慢慢的秦始皇就被描绘成了残暴之君的形象”。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 “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
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的原因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现在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 2、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持这一观点的人,是由於无任何经学根底的涵养,导致不认识术士的术字,而将术士与方士混淆。古籍多通假字,《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之”,术述即是一例。术士即述士,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 3、秦始皇的确活埋了许多秦朝学术界、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焚书事件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王朝——秦朝建立。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进言,说愚儒“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趋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六国史书和私藏于民间的《诗》《书》,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隋朝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起义军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而刘大魁作《焚书辨》,毫不客气地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实项羽之罪也。据《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帝国的珍贵藏书,就此付之一炬。可怜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最终只化为若干焦耳的热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