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到人民法院起诉怎么办

 我来答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9-08-19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也是中国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现实问题
沈某(男)和韩某(女)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经常为了琐事争吵,终于在结婚三年后决定离婚。离婚时,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对财产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但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不久,韩某对财产分割感到后悔,认为自己作为女性,最好的时光没有了,应该多分一些财产。于是她准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此请求,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这则案例中,韩某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该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旷采枫0Jt
2018-08-05 · TA获得超过2869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5195
采纳率:85%
帮助的人:650万
展开全部
离婚协议上自己签字,已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除非是对方采用了强迫或者欺诈手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当事人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则进一步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赋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有反悔的权利,但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否则将被法院依法驳回。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T丫wcG
2018-08-05 · TA获得超过78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450
采纳率:73%
帮助的人:204万
展开全部
那就不属于离婚案了。是民事纠纷,等着应诉好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李晓娟
2021-11-02 · 离婚,离婚财产纠纷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878
采纳率:95%
帮助的人:144万
展开全部
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男方应该对自己“受胁迫”的主张提供证据。
其次,法院会对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否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进行审查,再作判断。
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存在胁迫的情形,法院会支持男方重新分割财产的主张;
如果经过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驳回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已经达成的财产分割约定,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2)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40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92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