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开车进广州,后出广州,第二天还可以进吗?
可以进的,从第一天驶入时间开始计算,连续行驶时间不能超过四天,第四天之后就无法驶入。
2018年5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中第一条规定: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扩展资料: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限行道路:
1、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
2、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
3、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
4、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
5、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
6、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
7、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
8、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9、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公安局-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第一天开车进广州,后出广州,第二天可以进。
广州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第一种情况:只在第一天驶入管控范围内,可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可在第六天可行驶进入管控范围;
第二种情况:连续两天驶入管控范围内,可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可在第七天可行驶进入管控范围;
第三种情况:连续三天或中间空一天驶入管控范围内,可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可在第八天可行驶进入管控范围;
第四种情况:连续四天或中间空一天或两天驶入管控范围内,可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可在第九天可行驶进入管控范围。
扩展资料: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分为行驶计算周期与停驶计算周期,计算周期以自然天数计算,不区分工作日与节假日。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即触发行驶计算周期,即在行驶当天开始计算4天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即具体可连续行驶、间断行驶、单独行驶。
列图来说明开四停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