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名人死于199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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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守一
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发表过《改进高等法律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法律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国法制建设三十年》、《中国法学三十年》、《当前我国高等法律教育的几个问题》、《论依法从重从快》等论文;《鄂豫边区减租减息办法浅释》、《边区施政纲领讲话》、《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等专题和专著。卒于1995年11月14日。
池义彪(1909—1995),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1909年6月生,福建省长汀县人。曾用名池义标。贫苦农民家庭出身。7岁帮助父母操持家务。11岁时进纸厂当童工。16岁当造纸工人。
1929年秋毛泽东、朱德率领中国工农红军解放长汀,从此参加革命斗争,加入少先队。
1931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长汀县独立团。10月独立团编入闽西工农红军独立第七师,配合主力红军开展第四次反“围剿”斗争。
1932年上半年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二军第三十四师第十二团,任班长。7月至12月被送到江西瑞金工农红军学校学习,任学员班长。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结业后,1934年1月任闽赣军区新桥区游击队队长。4月任太宁县独立营排长。9月任闽赣军区第十八团连长。10月主力红军转移后,留下坚持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1935年2月任闽西岩连宁游击支队副支队长兼第二大队队长。率领游击队同敌人进行斗争,先后3次作战负伤。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所率游击队于1938年1月改编,先后担任新四军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一营营长、第三团第三营营长。
1939年9月调任新四军苏南指挥部新六团第一营营长。
1940年1月任新四军第二纵队第六团副团长,随部队挺进苏北,参加黄桥决战。11月任新四军苏北指挥部第二纵队第六团团长。
1941年2月至1942年9月任新四军第一师第二旅第五团团长。因英勇善战,多次受到嘉奖和赞扬。
1943年4月至12月赴延安途中,任党支部委员。
1944年1月至1945年12月入中共中央党校四部学习,被评为甲等学习模范,选为中共七大代表。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到东北工作,1946年4月至1947年7月任东北辽南军分区独立师第四团团长。
1947年8月至1948年6月任辽南独立第一师警卫第二团团长。
1948年6月任东北安东军区卫生部副部长。后任东北军区警卫师卫生部部长、东北军区第一六四师后方勤务部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留在部队工作。
1952年担任东北装甲兵技术部政治委员。
1956年7月至1958年12月任安东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1959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同年1月至1961年9月任湖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
1961年9月至1975年2月任湖南师范学院副院长。
1972年4月至1975年2月任湖南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1976年离休。
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95年11月14日因病在长沙逝世。[1]
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发表过《改进高等法律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法律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国法制建设三十年》、《中国法学三十年》、《当前我国高等法律教育的几个问题》、《论依法从重从快》等论文;《鄂豫边区减租减息办法浅释》、《边区施政纲领讲话》、《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等专题和专著。卒于1995年11月14日。
池义彪(1909—1995),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1909年6月生,福建省长汀县人。曾用名池义标。贫苦农民家庭出身。7岁帮助父母操持家务。11岁时进纸厂当童工。16岁当造纸工人。
1929年秋毛泽东、朱德率领中国工农红军解放长汀,从此参加革命斗争,加入少先队。
1931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长汀县独立团。10月独立团编入闽西工农红军独立第七师,配合主力红军开展第四次反“围剿”斗争。
1932年上半年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二军第三十四师第十二团,任班长。7月至12月被送到江西瑞金工农红军学校学习,任学员班长。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结业后,1934年1月任闽赣军区新桥区游击队队长。4月任太宁县独立营排长。9月任闽赣军区第十八团连长。10月主力红军转移后,留下坚持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1935年2月任闽西岩连宁游击支队副支队长兼第二大队队长。率领游击队同敌人进行斗争,先后3次作战负伤。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所率游击队于1938年1月改编,先后担任新四军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一营营长、第三团第三营营长。
1939年9月调任新四军苏南指挥部新六团第一营营长。
1940年1月任新四军第二纵队第六团副团长,随部队挺进苏北,参加黄桥决战。11月任新四军苏北指挥部第二纵队第六团团长。
1941年2月至1942年9月任新四军第一师第二旅第五团团长。因英勇善战,多次受到嘉奖和赞扬。
1943年4月至12月赴延安途中,任党支部委员。
1944年1月至1945年12月入中共中央党校四部学习,被评为甲等学习模范,选为中共七大代表。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到东北工作,1946年4月至1947年7月任东北辽南军分区独立师第四团团长。
1947年8月至1948年6月任辽南独立第一师警卫第二团团长。
1948年6月任东北安东军区卫生部副部长。后任东北军区警卫师卫生部部长、东北军区第一六四师后方勤务部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留在部队工作。
1952年担任东北装甲兵技术部政治委员。
1956年7月至1958年12月任安东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1959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同年1月至1961年9月任湖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
1961年9月至1975年2月任湖南师范学院副院长。
1972年4月至1975年2月任湖南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1976年离休。
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95年11月14日因病在长沙逝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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