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费由学校办理。
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期按保险年度计算。具体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大学生参保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20元,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学校负责代收,并出具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
扩展资料:
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纳30元;对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现在全国各地都实行了学生医保,但有一些地方还是针对性的实行本地政策,也就是除本地以外的学生不可以通过学校的途径来购买学生医保,这是很多学生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如今人民对学生医保的实行也有很多不同的意见,有很多家长认为在学校买保险至终不放心,但也有很多家长十分赞同。
学生应在治愈后及时凭下列证明、资料到校计财处填写理赔申请书,委托办理申请给付保险金手续:
1.保险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院收费专用统一据);
2.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3.本人学生复印件一份。
保险公司在结案后,会把赔付金转到学校账上,计财处便在校收发室旁宣传栏内发布通知,见通知后学生应及时带身份证(学生证)到计财处领取保险金。
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如预支住院治疗费有困难,可先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替学生向学校预借医药费,金额由校医院根据病人病情予以确定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再到计财处转账。
学生门诊及住院治疗应在校医院进行,如病情需转往校外医院治疗,应取得校医院开出的转诊单,否则学生只能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不能享受校公费医疗报销。
学校公费医疗报销时,门诊医药费用由校医院安排每学年统一报销一次,实行定额包干制,住院医药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在填写公费医疗报销单,凭校医院转诊单,经校医院院长审批签字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给予报销付款。
扩展资料:百度百科-学生医保
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到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到其本市户籍的父(母)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以上人员中的在校中小学
学生医疗保险可以交由学校统一去办理,也可以个人去当地社区,或者却当地银行拿着本人身份证自己去交。
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期按保险年度计算。具体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大学生参保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20元,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学校负责代收,并出具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