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举行婚礼后没有结婚证前借的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吗
婚姻关系的缔结必须领取结婚登记,举行婚礼只能作为一种仪式宣告。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其借的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债务不需要女方承担,即另一方没有偿还的法定义务,除非另一方自愿拿饥纳偿还。
婚前一方通过借款等方式购置的财产,婚后该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婚前一方借款买房,婚后房屋为夫妻二人共有,该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2、婚前一方所负债务,但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的;3、婚前一方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但是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4、婚前一方所负债务,婚后用于履行法定义务的。例如,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夫妻扶助义务等;5、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__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肢野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消没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只举行了裤世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也有可能产生共同债务,例如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一方签名,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胡纤肢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共同生活、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从事竖码的为了增值共同财产的经营性活动形成的债务。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