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我签劳动合同时,上面写明了实行标准工时制,在合同履行期间确贴出告示说:实行综合工时制,请问怎 50
问题就在于他们有许可证呀,但据我所知,综合工时制针对的应是岗位,而非整个企业且需职工本人签名。...
问题就在于他们有许可证呀,但据我所知,综合工时制针对的应是岗位,而非整个企业且需职工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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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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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你不同意,可以书面提出异议!
不过,如果你想继续在这工作,就依了企业吧,呵呵
不过,如果你想继续在这工作,就依了企业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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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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