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影或小说里的人物为话题,写一篇作文不少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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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时光,穿过了檐廊,将生命的绝唱留在了世间的某个地方;看过了沧桑,经历了悲凉,只愿今生的错别再造就后世的果......
先来介绍一下主人公,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名吉利,沛国谯郡人也。身长七尺,细眼长髯。其父嵩,本姓夏侯氏,为中常侍曹腾之养子,故冒名姓曹。操幼时,好游猎,喜歌舞,有权谋,多机变。以上为《三国演义》中对曹操的介绍。后人给与他的评价是,东汉诗人,政治家,军事家。由此,我不禁联想起另外的一位人物,毛泽东。他们均为文学,政治,军事的风流人物。然而,只要看过《三国演义》的人,均知道,曹操奸雄也。而另一位三国人物,刘备世之枭雄也。为还曹操一个清白,我决定撰写此文。
首先,曹操有着”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骂名,因此,我想先正其名。观当时之事,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天下大乱。先者董卓尽起西凉之兵,得诏入京,平定十常侍之乱,取得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有利优势。彼时之董卓,权倾朝野,意气风发,然终死于三姓家奴之手。本以吕布之勇,兵戈之利,是可以一统天下的。却终中王允之美女连环计,然为一貂禅而身首两异,为天下笑!再看曹公,下邳城下擒吕布,白门楼吕布殒命。而当时献计杀吕布者,刘备也。诚然,吕布贪财好色,毫无信义可言,但辕门射戟解其兵血之灾亦有恩于其。而刘备反制其于死地,可能与吕布夺徐州有密切关系,可见此人心胸之狭窄,趁他人之威。据本人推断,当时曹操很想留吕布之性命,正如后来留关云长,由此观之,曹操很惜才。正如当时曹操不杀张辽,接受“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之谏相吻合。曹操为何得“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骂名,实与中国的儒家文化不谋而合的。无论是中国的古代还是现代,在中国的民众心灵的深处总是存有正统的观念。汉高祖斩蛇起义,灭秦而立西汉,不也是”造反“吗?对于愚昧的平民百姓是不会去想的。社会要发展,都是有道灭无道,这是颠仆不破的历史规律。当然,我现在的观点是现代人的观点,古人是有时代局限性的,罗贯中当然也摆脱不了,我们是不能强求他们,但是,生于现代的人们就不能人云亦云了。因此,每当我听到现在的人们在谈论曹操时总是将罗贯中的观点直接搬用过来,真是可悲。人之为人,主要的原因是人有自己健全的大脑,能够有自己的为人处世的准则,能够明辨是非,否则和牲畜无异!
其次,曹操移驾幸许都之时,虽位居诸侯之列,但并没有取得霸主之地位,当时的局势,西凉仍有董卓的余党郭汜,河北有袁氏兄弟,江东有孙策,荆州有刘表,西蜀有刘漳,汉中有张鲁。充其量曹操只是一个小小的军阀。但是他能先灭吕布,再灭袁氏兄弟,平刘表,定辽东,一举平定北方,建立一统天下的基础。此为曹操能扑捉机会,相时而动也。深明乱世造英雄之理也。再看刘备,虽被汉献帝尊称为皇叔,实为贩履织席之村夫,虽有刘氏之血统却无韬略,东投西靠,是为暗中取利也;曹有上将千员,其虽有关张赵马诸猛将,然较之于曹公实在太少,究其原因个人之魅力所致也。刘备虽有三顾茅庐之故事,曹公却有跣足迎许攸之美谈。“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只有胸怀坦荡,立志高远之人方能明白其中之道理。曹操能以七万之兵破袁绍之七十万之众,足以显示其军事才能,同时也强烈的对比了袁绍和曹操的人格魅力。袁绍,优柔寡断,刚愎自用,不能接受许攸等人的建议,终致身首两异;曹操,既有自己的主见,劫乌巢坚决而果断,善与把握时机,也广开言路,有当世之名士郭嘉等鼎力相助。官渡之战,虽为军阀之间的混战,但曹公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实为有运筹帷幄之能也。本初虽世列三公,然兄弟不和,谋略不足,魅力有限而灭族。因此,曹操可以称为三国时与诸葛亮并驾齐驱的战略家和军事家。
再说赤壁之战,曹操虽然80万大军葬身鱼腹,然此为当时错综复杂的行使所逼也。吴蜀兼有天时,地利,人和。既有隆冬之际之东南风,又有长江之天险,更有周瑜打黄盖。人无完人,曹操虽有经天纬地之才也难于胜也,然很多民众认为当时之东南风为诸葛亮所借。其实不然,只是碰巧罢了。一个罗贯中,歪曲事实,使《三国演义》蒙上神话色彩,尽管它不是历史书,但很多民众《三国志》,《三国演义》不分。以至将诸葛亮神化,对起盲目崇拜,导致蜀国后期的将领总是活在诸葛亮的阴影之下,而坐失诸多良机。当然,我并不否认诸葛亮之能,隆中定三分,隆中定三分,做为一个战略家是很优秀的,但作为一个军事家就不怎么样了。虽有七擒孟获之美名,然孟获终究为蛮荒之人,怎明《孙子兵法》?此为胜之不武也。诸葛亮六出祁山,无功而返。魏延之抄小路直取长安实为妙计也,然诸葛亮弃之不用,此为其墨守成规之故也。由此观之,刘备所识之千里马实为驽马也。刘备亦非伯乐也,三顾茅庐的意义犹在乎?!再看刘备作为军中主帅指挥的一场重大战役,此为蜀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点。鲁肃奇袭荆州,关云长败走麦城,刘备急报关张之仇,一意孤行,不谙行军布阵之道,陆逊火烧七百里连营,终致身死白帝城,为天下笑!由此可见此人,行军打仗一窍不通。较之曹公,实不可相提并论。
咱们再看看曹操和刘备的性格。曹操性格开朗,作诗气冲云霄,慷慨激昂,令人激奋向前!其诗《观苍海》,《嵩里行》为千古之绝唱!今天我们读之犹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英雄形象。读《三国演义》,感触最多的是,诸葛亮怎么那么多的锦囊妙计,刘备怎么有那么多的眼泪。我看刘备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哭丧者。这时有人可能认为刘备生性善良,其实不然,此为起阴险狡诈之故也。他深明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哭能够得到最大的回报。第一次哭泣是在桃园结义之时,由此他得了两员愿意替其出生入死的兄弟。第二次哭泣是在张飞失徐州之时,其道出了“兄弟是手足,妻子如衣服”的感慨。他哭泣原因有二:一为失去了徐州就失去了立足之地;二为他明白失了徐州现在已无法挽回,还不如趁机再拉近和关张之间的关系。第三次哭泣是在关云长斩颜良文丑袁绍欲迁怒于其,此为保住小命也。以后还有就是在汉中,夺人城池。最后就是在白帝城,其道出了当今最经典的遗嘱之一。当时情景如下孔明等泣拜于地曰:“愿陛下将息龙体!臣等尽效犬马之劳,以报陛下知遇之恩也。”先主命内侍扶起孔明,一手掩泪,一手执其手,曰:“朕今死矣,有心腹之言相告!”孔明曰:“有何圣渝!”先主泣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邦定国,终定大事。吾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节选〈三国演义〉)由该节可以看出,刘备此次哭泣,是为给诸葛亮加上金箍圈也,名为诸葛亮可以自立为主,实为令其不能簪越。原因何在呢?如果大家细心一定看到了这么一个细节,刘备向诸葛亮说起马谡不可以重用之时,令马谡且退。由此观之,刘备此时完全清醒,然而刘备对诸葛亮有心腹之盐述说之时,却没有挥退左右,明理人不难看出刘备的用意。当然,诸葛亮也不是傻瓜,因此,后来尽管刘禅很是无能,诸葛亮仍无二心。谈论完了刘备的哭泣技巧之后,我们就不难看出刘备的为人了。
总之,曹操是应该给其一个公正的地位的时候了,就象文革以后,咱们也给刘少奇等人平反一样,咱们应该要有自己的看法,用事实说话。不能人云亦云。这样,咱们的社会才会更有发展。最后,我得出结论,三国鼎立初期的英雄人物中,唯操尔.
这个好么 你可以自己删选
先来介绍一下主人公,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名吉利,沛国谯郡人也。身长七尺,细眼长髯。其父嵩,本姓夏侯氏,为中常侍曹腾之养子,故冒名姓曹。操幼时,好游猎,喜歌舞,有权谋,多机变。以上为《三国演义》中对曹操的介绍。后人给与他的评价是,东汉诗人,政治家,军事家。由此,我不禁联想起另外的一位人物,毛泽东。他们均为文学,政治,军事的风流人物。然而,只要看过《三国演义》的人,均知道,曹操奸雄也。而另一位三国人物,刘备世之枭雄也。为还曹操一个清白,我决定撰写此文。
首先,曹操有着”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骂名,因此,我想先正其名。观当时之事,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天下大乱。先者董卓尽起西凉之兵,得诏入京,平定十常侍之乱,取得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有利优势。彼时之董卓,权倾朝野,意气风发,然终死于三姓家奴之手。本以吕布之勇,兵戈之利,是可以一统天下的。却终中王允之美女连环计,然为一貂禅而身首两异,为天下笑!再看曹公,下邳城下擒吕布,白门楼吕布殒命。而当时献计杀吕布者,刘备也。诚然,吕布贪财好色,毫无信义可言,但辕门射戟解其兵血之灾亦有恩于其。而刘备反制其于死地,可能与吕布夺徐州有密切关系,可见此人心胸之狭窄,趁他人之威。据本人推断,当时曹操很想留吕布之性命,正如后来留关云长,由此观之,曹操很惜才。正如当时曹操不杀张辽,接受“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之谏相吻合。曹操为何得“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骂名,实与中国的儒家文化不谋而合的。无论是中国的古代还是现代,在中国的民众心灵的深处总是存有正统的观念。汉高祖斩蛇起义,灭秦而立西汉,不也是”造反“吗?对于愚昧的平民百姓是不会去想的。社会要发展,都是有道灭无道,这是颠仆不破的历史规律。当然,我现在的观点是现代人的观点,古人是有时代局限性的,罗贯中当然也摆脱不了,我们是不能强求他们,但是,生于现代的人们就不能人云亦云了。因此,每当我听到现在的人们在谈论曹操时总是将罗贯中的观点直接搬用过来,真是可悲。人之为人,主要的原因是人有自己健全的大脑,能够有自己的为人处世的准则,能够明辨是非,否则和牲畜无异!
其次,曹操移驾幸许都之时,虽位居诸侯之列,但并没有取得霸主之地位,当时的局势,西凉仍有董卓的余党郭汜,河北有袁氏兄弟,江东有孙策,荆州有刘表,西蜀有刘漳,汉中有张鲁。充其量曹操只是一个小小的军阀。但是他能先灭吕布,再灭袁氏兄弟,平刘表,定辽东,一举平定北方,建立一统天下的基础。此为曹操能扑捉机会,相时而动也。深明乱世造英雄之理也。再看刘备,虽被汉献帝尊称为皇叔,实为贩履织席之村夫,虽有刘氏之血统却无韬略,东投西靠,是为暗中取利也;曹有上将千员,其虽有关张赵马诸猛将,然较之于曹公实在太少,究其原因个人之魅力所致也。刘备虽有三顾茅庐之故事,曹公却有跣足迎许攸之美谈。“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只有胸怀坦荡,立志高远之人方能明白其中之道理。曹操能以七万之兵破袁绍之七十万之众,足以显示其军事才能,同时也强烈的对比了袁绍和曹操的人格魅力。袁绍,优柔寡断,刚愎自用,不能接受许攸等人的建议,终致身首两异;曹操,既有自己的主见,劫乌巢坚决而果断,善与把握时机,也广开言路,有当世之名士郭嘉等鼎力相助。官渡之战,虽为军阀之间的混战,但曹公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实为有运筹帷幄之能也。本初虽世列三公,然兄弟不和,谋略不足,魅力有限而灭族。因此,曹操可以称为三国时与诸葛亮并驾齐驱的战略家和军事家。
再说赤壁之战,曹操虽然80万大军葬身鱼腹,然此为当时错综复杂的行使所逼也。吴蜀兼有天时,地利,人和。既有隆冬之际之东南风,又有长江之天险,更有周瑜打黄盖。人无完人,曹操虽有经天纬地之才也难于胜也,然很多民众认为当时之东南风为诸葛亮所借。其实不然,只是碰巧罢了。一个罗贯中,歪曲事实,使《三国演义》蒙上神话色彩,尽管它不是历史书,但很多民众《三国志》,《三国演义》不分。以至将诸葛亮神化,对起盲目崇拜,导致蜀国后期的将领总是活在诸葛亮的阴影之下,而坐失诸多良机。当然,我并不否认诸葛亮之能,隆中定三分,隆中定三分,做为一个战略家是很优秀的,但作为一个军事家就不怎么样了。虽有七擒孟获之美名,然孟获终究为蛮荒之人,怎明《孙子兵法》?此为胜之不武也。诸葛亮六出祁山,无功而返。魏延之抄小路直取长安实为妙计也,然诸葛亮弃之不用,此为其墨守成规之故也。由此观之,刘备所识之千里马实为驽马也。刘备亦非伯乐也,三顾茅庐的意义犹在乎?!再看刘备作为军中主帅指挥的一场重大战役,此为蜀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点。鲁肃奇袭荆州,关云长败走麦城,刘备急报关张之仇,一意孤行,不谙行军布阵之道,陆逊火烧七百里连营,终致身死白帝城,为天下笑!由此可见此人,行军打仗一窍不通。较之曹公,实不可相提并论。
咱们再看看曹操和刘备的性格。曹操性格开朗,作诗气冲云霄,慷慨激昂,令人激奋向前!其诗《观苍海》,《嵩里行》为千古之绝唱!今天我们读之犹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英雄形象。读《三国演义》,感触最多的是,诸葛亮怎么那么多的锦囊妙计,刘备怎么有那么多的眼泪。我看刘备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哭丧者。这时有人可能认为刘备生性善良,其实不然,此为起阴险狡诈之故也。他深明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哭能够得到最大的回报。第一次哭泣是在桃园结义之时,由此他得了两员愿意替其出生入死的兄弟。第二次哭泣是在张飞失徐州之时,其道出了“兄弟是手足,妻子如衣服”的感慨。他哭泣原因有二:一为失去了徐州就失去了立足之地;二为他明白失了徐州现在已无法挽回,还不如趁机再拉近和关张之间的关系。第三次哭泣是在关云长斩颜良文丑袁绍欲迁怒于其,此为保住小命也。以后还有就是在汉中,夺人城池。最后就是在白帝城,其道出了当今最经典的遗嘱之一。当时情景如下孔明等泣拜于地曰:“愿陛下将息龙体!臣等尽效犬马之劳,以报陛下知遇之恩也。”先主命内侍扶起孔明,一手掩泪,一手执其手,曰:“朕今死矣,有心腹之言相告!”孔明曰:“有何圣渝!”先主泣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邦定国,终定大事。吾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节选〈三国演义〉)由该节可以看出,刘备此次哭泣,是为给诸葛亮加上金箍圈也,名为诸葛亮可以自立为主,实为令其不能簪越。原因何在呢?如果大家细心一定看到了这么一个细节,刘备向诸葛亮说起马谡不可以重用之时,令马谡且退。由此观之,刘备此时完全清醒,然而刘备对诸葛亮有心腹之盐述说之时,却没有挥退左右,明理人不难看出刘备的用意。当然,诸葛亮也不是傻瓜,因此,后来尽管刘禅很是无能,诸葛亮仍无二心。谈论完了刘备的哭泣技巧之后,我们就不难看出刘备的为人了。
总之,曹操是应该给其一个公正的地位的时候了,就象文革以后,咱们也给刘少奇等人平反一样,咱们应该要有自己的看法,用事实说话。不能人云亦云。这样,咱们的社会才会更有发展。最后,我得出结论,三国鼎立初期的英雄人物中,唯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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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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