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员制度三公九卿制中的三公不包括。
中国古达官员制度的三公九卿是指: 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 ,即奉常、廷尉、治粟内史、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 三公 的职责分别为: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从秦开始,丞相正式成为官职,为中央政府中皇帝之下的最高长官;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为丞相的助手,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相当于副丞相。三公 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便于皇权集中。 三公 之下的九卿的职责为:廷尉,掌司法;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宗正,掌皇帝宗族事务。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曹操自为丞相。两汉时期,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
魏晋以后,随着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建立,三公和九卿的权力逐渐被替代和分割。到了隋统一后,三公九卿制让位于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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