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购买了一套房子,写了男女双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购买一套房子,写了男女双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只能属于男方,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一、房产是以房子的实际出钱人为准虽然房子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但是这是由男方父母出钱购买的,这也就是说明属于男方家的房产。虽然写了女方的名字,但是由于女方没有任何的出钱,这就是与女方没有任何的关系,在结婚之后可以居住,但是没有任何的决定权利。
二、父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只要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婚前财产,不能因为多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就发生性质。现在的骗子很多就是骗婚骗钱骗财产,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形,也是出于对出钱那方的保护所以有了这样的规定。如果女方是真的爱对方,不会因为房子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休,大家都是生活一辈子的人,房子属于谁根本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得到财产,利用结婚买房这样的行为就是不可取的,需要受到惩罚。
三、离婚只能分割婚后财产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选择的分手,离婚的时候应该只能分割婚后的财产,既然房子不属于婚后财产,那么女方就不应该占有。自己付出了多少就会收获多少,不能想着靠结婚不劳而获,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房子对于每个人的意义不一样,很多人会把房子看得十分的重要,尤其是离婚会涉及到房子的时候就尤为的看重。在我看来,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去争取,是自己的不要放过,应该量力而行。
以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丈夫的父母投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都没有交过一分钱,但小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一栏记载着男方的姓名和男方父母的姓名,这对夫妇现在面临离婚该女子声称该财产的三分之一是这对夫妇的共同财产,在给孩子卖房子时,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的已婚父母出资给孩子的小夫妻买房,除非父母明确说明,否则应该被视为送给小夫妻双方的礼物。
这是给他们孩子的礼物,必须在产权证出具之前,有证据证明最好的形式是申请公证,如果父母在申请产权证后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小夫妻面临离婚时, 这实际上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以一方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根据单位福利政策获得“婚前租用”的公屋,则该房屋将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双方的财产。
婚后与丈夫和丈夫分开购买 离婚时分割产权房屋时妻子共同财产购买产权房屋,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使用权确定为租户个人财产的剩余部分除以当时的共有财产,其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关系彻底破裂,可以协议离婚。
如果同意,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准备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出现各种矛盾,或者是协议不成的,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申请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地方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证一般是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留证,也可以在居委会进行手续,将心比心,如果是有孩子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要三思,毕竟,最后受伤的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