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主体概念和范围是什么?国际组织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
国际法是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国际法的主题是指拥有主权的国家。主权国家既是国际社会最主要和基本的构成单位,也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这是因为国际法是属于规范政府组织之间关系的规则,有时也包括民族意识的法人和自然人。
上面说到了国际法包括民族意识的法人和自然人,这主要是因为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是在殖民地民族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作为其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参与某些国际关系,从而被国际社会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以上就是我们说到了主要的国际法的主体。上面说到的也是大多人所接受的国际法的主体。除此之外,国际组织也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这里说到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指政府之间的国际组织。“二战”以后,国际组织大量的出现和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不可替代作用,使其被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由于国际法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规章制度的总体。因此,国际组织且只有政府之间的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
际法的发展,国际法也在越来越完善。现在国际法主要被概括为7个原则,那就是主权、承认、同意、信实、公海自由、国际责任和自卫。这7个原则是国家与国家在相互交流之后根据需要所指定的国际法相关原则。国际组织被纳入国际法的主体。说明了现在国际组织在国际交流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国际法能够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将国际组织纳入,同时能够约束国际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将国际法的作用发挥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