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命受到野生动物的威胁时,为了保命攻击野生动物犯法吗?
首先,现在不存在专门狩猎人类的大型野生动物物种。个体倒确实有,但屈指可数。
倒是蚊子乃至人虱之类大致符合要求,但它们一直都在活动,人也一直都在控制它们的数量,没有“进行保护”。
问题的重点在于,如果杀死你所说的大型野生动物,也没什么用。动物不是人,法律对它们没有威慑作用。杀人犯听说死刑会在出手前三思,野生动物可不懂什么是死刑。
杀鸡儆猴也得给猴看清楚,更何况“猴”还得有足够的智力看懂,但指望这“猴”转告其他“猴”,那就太不现实了。
野生动物伤人了,你杀它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其他的同种动物还会继续伤人,然后你总不能将这个物种赶尽杀绝吧。
避免人兽遭遇,避免冲突。这是最合理的办法。这本身也就是动物保护的一部分。
近期是多长时间以内?多起是几起?
到底是小概率事件还是大概率事件?
事发地点事发情况事发原因为何?
即便在以上问题都不考虑的情况下,我依然回答:有必要!
当今世界上并没有哪种野生动物是专门以猎杀人类为生的。
人兽冲突更多的原因是人类行为影响了动物的习性,或人类活动干扰了动物正常的觅食行为,造成了不必要的接触。
有能力杀死人类的动物非常多!
但不代表它们一定会这样做。
与此同时,这些有能力杀死人类的动物却对生态平衡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汽车有可能造成人类死亡(当今社会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概率远远超过人兽冲突),我们要为了保护人类安全禁掉汽车吗?我们是如何形容这种事情的呢?我们会说这是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然后我们会完善交通法规、处罚违法者,而不是将问题扩大到每辆汽车、每个交通参与者或现代交通方式。
同样的逻辑,只因为对方是动物就非要搞人兽对立?
当然,对于伤人、食人的个体,的确是需要击杀的。人的生命
的确是最重要的,人类的生存权也无疑要优先于其他物种。但是,我们也要研究动物,正视并肯定动物的生态作用和生态价值。同时,我们还需要找到人兽冲突的根源,并用人类引以为傲的智慧寻找解决方法。想当然地屠杀某些物种,是简单粗暴且不合理的。看似解决了一种可能伤人的物种,但往往埋下了更大的生态隐患。当这些生态灾难爆发时,最终受其影响的是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