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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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ed71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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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但是必须符合垫付的前提,途径和条件的。具体阐述如下:
1垫付的前提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无能力或难以及时支付因医疗受害人而产生的抢救费用和相关医药费。
2垫付的途径是:必须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由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相关资料后,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医药费。
3垫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垫付医药费通知书。(2)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3)医院出具的用于医疗被害人的医药费发票及相关资料。(4)被害人对上述资料的签名确认。
上述垫付的前提,途径和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和符合,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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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 保险行业的深耕者,保险知识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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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
一、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
二、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三、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救助资金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为了逃避责任逃逸、或者是其机动车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交强险的、又或者是受害人伤情严重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根据救助基金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
四、受害人一方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因为支付医疗费困难,而机动车一方不同意垫付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方来说,如果是运营车辆,一旦法院对其实行查封或扣押,也将造成机动车方的损失。所以,机动车方为了避免车辆被查封或扣押,一般情况下会作出妥协和让步,同意垫付受害人的医药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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