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的时候,原告是否可以不去法庭?
不可以的,因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果拒不到庭的可按撤回处理。作为一个原告,既然选择上诉,那么我们就要清楚法律的规定,作为一个有本分的成年人,在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就是要负责人跟解决问题,作为原告不去法庭,这个在我看来,就是非常不负责的行为,当然了,如果是事出有因的,那么还是可以理解的。
很多人都知道法院就是诉讼的场所,但对检察院却知之甚少,今天我个人在这里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实际上,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批准逮捕,调查自查案件,审查起诉,因为需要在公诉案件中提起公诉,然后作为检察官出庭调解或者解决。
法院是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司法权,包括审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然而,在实践中,大多数刑事案件将由法院定期宣判, 一般而言,判决在开庭后六个月内作出,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会经院长的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需要延期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目前,我国对家庭成员参加法庭听证的人数,实际上还是没有明确的限制和规定的,只要是公开听证活动,家属可以旁听,但当观众席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申请,听证会的顺序是可以采取抽签、抽签等方式发布,但正常情况下,会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参加听证。
以上的问题,是我个人的想法,如果各位还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评论或者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