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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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到时即可走人。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辞职和离职的区别:
1、其次,流程不同。
辞职是经过本人申请,领导审查批准之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而离职,比如旷工离职是自动离职,不经过任何申请。
2、最后,结果不同。
辞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而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劳动工资、加班补贴等费用,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种是因本人意愿而辞职。可以获得正常的劳动报酬,没有经济补偿金。
而旷工离职的,工资也拿不到,还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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