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割让是什么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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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条约主要内容:
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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