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n+1的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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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答主

2022-06-16 · 解答你所关心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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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n+1的工资是按照工作年限来算的,也就是工作满一年培养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汽车解说员小达人
高能答主

2022-06-13 · 用力答题,不用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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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其实只有“N”,即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司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大家都在说“2N”。

经济补偿金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给付给无过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所以当你被“炒鱿鱼”时,只要不存在法定的过错,又符合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一)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合同的,而你也同意的,即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你提出续签公司不续签的。

(三)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四)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你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裁员:公司出现法定情形依法裁减人员的(注意必须是符合法定裁员程序的,不然公司就是违法辞退,应该向你支付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七)公司黄了: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司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三)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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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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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n+1的工资算法:经济补偿金中的N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满1年支付一个月补偿,而+1代表的是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就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无过失性解除的情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气此即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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