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手抄报内容
1、什么是文明城市。
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城市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2、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
经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推动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变,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巩固,顺利经过自治区文明城市复验,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3、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
(1)培养市民的现代文明意识,构成文明的言行举止,培育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
(2)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3)促进群众文化的发展,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文明城市手抄报内容如下:
1、文明是一盏灯,照亮别人,温暖自己;爱心构建和谐,细节展现素质,行动铸就文明;创建文明城市,让我们手拉手共建美好家园。
2、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3、公共文明:应该自觉遵守市民道德规范和行为守则,出行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闯红灯,不跨护栏,不违章停车,遵守交通秩序。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乘坐公交车自觉排队,依次上下车,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自觉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妥善处理宠物粪便,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4、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传承文明。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5、文明城市市民公约:热爱祖国、建设家乡、自信自强、艰苦奋斗、民族团结、兴县创业、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尊师重教、自爱自尊、孝老爱亲、邻里和谐、诚实守信、爱岗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