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

 我来答
张青峰律师
2022-09-16 · 律师
张青峰律师
采纳数:5197 获赞数:2856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共有34个,包括23个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5个自治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一共34个(名称见下表)。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一共有49个省级行政区。1951年,原来的49个省级行政区增加到53个,达到历史最高点。1953年,全国共设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后又几经调整。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样就形成了现行的34个省级行政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66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4075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