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受处分期限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承担责任的理论依据在于:1.被挂靠者监管不力。挂靠人是对外交易的实际履行者,是造成对外交易违约或侵权的主要过错者,而被挂靠企业允许挂靠人借用其资质进行施工,对挂靠人应当加以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否则应对挂靠人对外不诚信交易产生的违约或侵权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2.被挂靠者可以向挂靠者追偿。挂靠者与被挂靠者之间一般存在内部协议,被挂靠企业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追究挂靠人的民事责任,挂靠人最终要承担行为的后果;
3.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将其资质“出租”给没有资质的其他民事主体,并征收管理费,却将挂靠经营有可能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及其他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风险置之不理,被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也是其非法“出租”行为应付出的代价,避免其将该风险转嫁给挂靠关系外的第三方主体,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的、集体的利益。且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理,该内部协议只能约束挂靠者与被挂靠者,不能约束对此不知情的第三方,故被挂靠者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