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手机和玩电脑,哪个对颈椎伤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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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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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电脑多了,头晕、恶心,我这颈椎病又犯了”、“你这可算工伤啊……”这生活中的一句玩笑话也有可能变成现实。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艳建议将“因职业因素导致的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这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丘峰是惠州一家互联网公司的产品总监,主要负责教育产品研发这一块。疫情期间,由于学校无法正常开课,转为网上授课,因此,他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

某互联网公司产品总监 丘峰:因为疫情对线上学习的需求剧增,我们也在早期增加了一个“中小学生线上疫情防疫学习”的模块。因为当时员工没有完全到(位),大部分人也有在家办公,或者是加班的情况,我们的颈椎跟眼睛都会有不适感。

和丘峰一样,负责行政类工作的小李,平时也需要长时间对着电脑办公,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她,颈椎和腰椎都有不少毛病。因此,听说全国人大代表王艳建议将“因职业因素导致的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畴,她表示十分支持。

互联网从业人员 李慧仪 :基本上一线的互联网公司,它都是996工作时间的,作为上班族来说的话,我认为这个还是挺好的一个福利政策。

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职业病规定,经过多次修正,截至目前,我国职业病分为10类共132种,职业病患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险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

有市民认为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固然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系,但个人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如不恰当的坐姿、长期低头使用手机等行为也有可能导致颈椎病,如果将它列入职业病范畴,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在认定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互联网从业人员 李慧仪 :像一些普通的企业来说,对于这一块,可能会稍微比较难去完完整整把条例落实下来 。

某互联网公司总经理 徐熙玮 :我觉得把这个颈椎病纳入到工伤的范畴里,是企业对这种每天对着电脑工作的员工的一种基本保障。同时,我也觉得如何更加合理地去界定这个工伤,然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才是更加应该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徐熙玮认为,将颈椎病等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首先应该解决“认定难”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到企业的用工成本,在保护企业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去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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