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有:
国办发【2001】14号文艰苦边远地区名单(659个县、市、区)有:
1、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位于中国西北边陲,首府乌鲁木齐,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
2、青海(39个县、市、区)
青海隶属中国,位于祖国西部,雄踞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全省均属青藏高原范围内,介于东经89°24′3"——103°04′10",北纬31°36′2"-39°12′45"之间,北部和东部同甘肃省相接,西北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邻,南部和西南部与西藏自治区毗连,东南部与四川省接壤,是联结西藏、新疆与内地的纽带,省会城市为西宁市。
3、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西里尔蒙古文:Өвөр Монгол)或“内蒙”,自治区首府为呼和浩特,内蒙古横跨中国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较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
4、宁夏(19个县、市、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省级行政区,简称“宁”,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中国西部的黄河上游,东邻陕西省,西、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西南、南部和东南部与甘肃省相连;界于北纬35°14~39°23,东经104°17~107°39之间;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总人口674.9万(2016年末)。
5、甘肃(79个县、市、区)
甘肃,简称甘或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兰州,省名取甘州(今张掖)与肃州(今酒泉)二地的首字而成。由于西夏曾置甘肃军司,元代设甘肃省,简称甘;又因省境大部分在陇山(六盘山)以西,而唐代曾在此设置过陇右道,故又简称为陇。
6、云南
云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简称云( 滇),省会昆明。位于中国西南的边陲,东面是广西和贵州省,北面是四川省,西北面是西藏自治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热带季风气候。
扩展资料:
有关政策
(一)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中2000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以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为基数,按照本人退休费的计发比例增加退休费。2001年1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二)调入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之间调动的人员,执行调入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艰苦边远地区的,从调离的下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中央各部门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单位的人员,比照当地标准执行。
各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工作,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中央有关部门驻艰苦边远地区的单位由人事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