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注销后多长时间可重考,目前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一般认为,驾驶证被注销后就可以重新报考。注销驾驶证重新考驾照,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以上七类驾照被注销后,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3年,可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3年的,可直接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驾考合格后,就可拿回驾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注销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的区别
注销驾驶证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死亡、身体不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没有换证的,车辆管理所是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驾驶证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属于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