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 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 高中毕业;
7. 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为安徽省户籍;
8. 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9. 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10. 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志愿填报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于6月26日~27日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批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公安院校的普通招生计划和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同时投档。
四、面试事项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招生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1:5的比例(分男、女),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按照招生计划数与报考男生1:3、女生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分数线,并于6月28日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网址www.ahzsks.cn)公布以上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分数线(请填报志愿的考生自己上网查看)。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及1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并提供《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按照以下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去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