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条件:
1、第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第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3、第三,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第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工作职责、遵纪守法。
5、第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标评审工作。
6、第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
(3)曾被清退出专家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