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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性质
原课标中将化学课程定义为基础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
实验进行科学探究活动,并注重与实际生产、生活的联系。
新课标中将化学课程深化为研究物质组成、结构、性质、转化及
应用的一门基础学科,是材料、生命、环境、能源等多种科学的重要
基础,与物理学共同构成物质科学的基础。强调了化学学科的重要性。
二、课程理念
新课标更重视与小学科学课程和高中化学课程的衔接,也关注与
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强调重视开展核心素养导向的化学教学
具体化学课程理念主要包含
充分发挥化学课程的育人功能
整体规划素养立意的课程目标
构建大概念统领的化学课程内容体系
重视开展核心素养导向的化学教学
倡导实施促进发展的评价
三、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由原来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
观”,更改为围绕化学学科的核心素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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