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制度包括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重要组织形式。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民主性。它是人民群众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由居民或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以民主的方式,通过说服教育、制订公约和守则等形式进行工作。
第二,自治性。基层自治组织代表本居住地区的居民行使自治权,是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

第三,基层性。它是我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相联系的组织,只存在于居民和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基层社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在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