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在哪些条约中,开放了口岸?
1、鸦片战争失败 签订《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从社会性质上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上,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经济上,中国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由于战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入侵而逐渐解体,中国经济也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
2、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 签订《天津条约》
1856年,英国借口广东水师在广州黄埔捕捉中国船“亚罗”号上的海盗,派兵进攻广州。法国借口法籍天主教神甫马赖在广西西林被杀,亦出兵入侵。1857年,英法组成联军,攻陷广州。
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3、甲午中日战争 签订《马关条约》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4、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签订《辛丑条约》
19世纪末,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中国取得“租借”海港和筑路、开矿等重要投资特权,并且划分“势力范围”, [8] 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
一方面,在中国于甲午战争中战败并签订《马关条约》后,主张变法维新的思潮占据了思想界的主流,由此催生出1898年的戊戌变法,但这次变法很快归于失败。
5、火烧圆明园
在通州谈判时,双方使节因枝节问题发生剧烈争议,英国的无理要求被清政府拒绝,清政府将其一行39人扣押送往北京当做人质。英法联军得知清政府扣押,并虐待人质后,立即进军北京。咸丰十年(1860年)8月,英法两国以换约受阻,解救人质为借口,攻入北京。
当清政府归还人质后,39人只活下18人,其余人扣押期间全部被杀,包括7名泰晤士报记者,其中数名人质惨遭肢解和碎尸。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
从第二天开始,为了报复,英法联军军官和士兵就疯狂地进行抢劫和破坏。为了迫使清政府尽快接受议和条件,英国军队首领额尔金、英军名义统帅格兰特以清政府曾将英法被俘人员囚禁在圆明园为借口,命令米启尔中将于1860年10月18日率领侵略军三千五百余人直趋圆明园。
2024-09-30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