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们在生产和生活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有关物体质量的计量这一问题,由此产生了多种质量计量单位。例如中国商周时期的质量单位为“锊”和“钧”,一直沿用到战国时期。后来又流行“斤”和“镒”,此外还有“两”、“铢”等质量单位。秦始皇最早统一了各地的度量衡制度,规定1石等于4钧,1钧等于30斤,1斤等于16两。当时的1斤约合现在的0.256千克。
古埃及人用“格德特”作为质量单位,波斯人用“卡拉萨”、亚述人用“锡克尔”和“米纳”,后来被腓尼基人和希伯来人沿用,此后又传到希腊、罗马乃至南欧一些国家。英国人则习惯以磅、盎司、打兰、格令作为质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