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1、借款期间,每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而最后结算时应该写: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付利息的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案例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120 000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短期借款 120000
(2)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800
贷:应付利息 800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120000×8%÷12=800(元)
本例中,短期借款利息800元属于企业的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l月份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