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的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六安市教育局的电话是0564-3379455、3379700。
通信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
邮政编码:237000
网址:jyj.luan.gov.cn
六安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与中共六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市教育局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相关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师资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和新任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牵头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会同相关科室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本局相关科室拟订全市高职高专、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学校基建投资计划;指导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安全工作。
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全市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学校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及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监测全市教育投入政策的执行和经费的使用。
负责拟定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分配方案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管理教育外援经费和教育贷款;协调国家高等院校学生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研究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课程改革,牵头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教学计划、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和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负责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工作。
指导普通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安全、国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导办好示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及市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牵头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协助有关科室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研究拟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使用、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职业高中学籍管理,参与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研究拟订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成人中等学历教育和指导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负责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安全、国防、禁毒教育工作;参与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师与教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规定办理国家、省资助对象申报事项的审核、信息采集,并提供相关服务。
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辖区内高校函授站点管理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并监督检查;组织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查和开学工作检查;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负责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科室对县区教育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统筹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工作。
扩展资料
六安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组织实施教育体育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创建体育强市工作,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实施初、中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规划实施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督查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和管理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六)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区委做好县区管理的省、市示范普通高中、重点职业高中、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关于教育体育事业及体育产业的投资计划,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组织对中小学收费检查工作。编制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经费预决算。指导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基本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安全、国防、禁毒等教育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直属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管理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学会、协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和体育人才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组织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体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等级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审查、审批。负责直属学校师资的综合管理。
(十)负责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和直属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市级一类幼儿园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教育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办理外援项目的申报及协调服务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水平测试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市教体局机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