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肥高中借读费。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专门印发了《合肥市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规定》,强调合肥市以外的学生。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合肥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借读的,接收借读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违规接收“同城借读”学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校长,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合肥市教育局强调,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及巢湖市民办普通高中招收合肥市区考生。
其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合肥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国际班面向外地(含四县一市)招生须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