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有多少个区??
东莞市共划分了6个区,具体见下表:
东莞,又称“莞城”,广东省地级市,全国5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位于广州东南、珠江口东岸,南邻深圳,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篮球城市,广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
三国时期建郡,有着1700多年的郡县史,是岭南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和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为“广东四小虎”之首,号称“世界工厂”。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和广东历史文化名城。
扩展资料
东莞区划沿革:
1985年01月,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09月撤消东莞县,建立(县级)东莞市;
1988年01月,升格为地级市,东莞市是当时全国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直属广东省;
1986年,东莞市开始撤区公所建镇,实行镇辖村体制;
1986年02月24日,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撤销东莞市莞城镇和篁村区、万江区、附城区等3个区公所,设立东莞市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万江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5个街道办事处。
1988年01月,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管辖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和万江区街道办事处5个科级街道办事处。
2000年03月,撤销附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东城街道办事处;
2001年10月,撤销篁村区街道办事处,设立南城街道办事处;
2002年01月,撤销1988年01月分设的城内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合并重新设立莞城街道办事处;
2002年11月,撤销万江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万江街道办事处;
至2011年09月东莞市下辖28个镇和4个街道;各镇(街道)共下辖383个村和214个社区。村下辖若干村民小组,社区下辖若干居民小组。
东莞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区管理;镇行政管理机构为镇人民政府,街道行政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村行政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社区行政管理机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截至2012年5月1日,东莞市辖32个镇(街道),其中包括4个街道(莞城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
28个镇(石龙镇、石排镇、茶山镇、企石镇、桥头镇、东坑镇、横沥镇、常平镇,虎门镇、长安镇、沙田镇、厚街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谢岗镇、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麻涌镇、中堂镇、高_镇、石碣镇、望牛墩镇、洪梅镇、道_镇)。
中共东莞市委员会、东莞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鸿福路99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