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分居十年,儿子十岁,男方想要赔偿,女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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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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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十年,儿子十岁,男方想要赔偿,女方起诉离婚

感情不和分居十年,儿子十岁,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想要赔偿。如果女方有过错,作为无过错方,男方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居四年了,感情不和,女方起诉能不能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因婆媳争吵,造成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二年,男方起诉要孩子并离婚,女方应得到什么赔偿?

你好。女方肯定有赔偿的。这个必须要找律师出面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男方必须要赔偿。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儿子3岁了,男方想要儿子,如果分居,多久能自动离婚啊?

通常情况下,夫妻分居两年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条件,但不仅限于此。
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一)婚姻法规定的五项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情形: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婚姻法》相抵触,故修正),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不能误认为为了惩罚过错方,对过错方提出的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与新《婚姻法》相同)。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与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吸毒)。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与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实施家庭暴力)。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这里赋予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请问结婚三年因感情不和没有小孩分居两年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对女方有什么赔偿吗拜托各位大神

通常离婚,双方互相不具有赔偿义务,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定

因感情不合现以分居两年有一女儿,女方起诉离婚,男方父母要求赔钱…需要赔嘛?

只要你没有做错事就不需要。中国法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离婚。但财产平分

应感情不和分居三年,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了无音讯,这样用什么方法可以离掉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下落不明,就是由法院出面在报纸上登寻找男方的启事,在规定的时间到了以后,法院可以开庭。但是有的法官还是不判离婚。只能先试试,看你的运气了。

男方起诉要离婚,女方要赔偿什么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女方因感情不和想离婚 但是男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协议离婚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分割财产。另,离婚时无需赔偿女方任何的所谓的青春损失费的不合理费用。

离婚假如男方起诉 女方想得到赔偿需要怎么做

取得对方有过错的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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