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可以托运宠物吗?
可以托运重量20千克以下的活动物,并需要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而且宠物属于在途中需要喂养的动物必须派人押运,托运费用安装四类包裹运费计。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第三章第三节第六十七条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 行李、包裹运输
第三节 包裹的范围
第六十七条 不能按包裹运输的物品:
1、尸体、尸骨、骨灰、灵柩及易于污染、损坏车辆的物品;
2、蛇、猛兽和每头超过20千克的活动物(警犬和运输命令指定运输的动物除外);
3、国务院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以及承运人不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4、国家禁止运输的物品和不适于装入行李车的物品。
第四节 行李、包裹的托运与承运
第六十九条 托运下列物品时,托运人应提供规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1、金银珠宝、珍贵文物、货币、证券、枪支;
2、警犬和国家法律保护的动物;
3、省级以上政府宣传用非卖品;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免检物品;
5、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
6、承运人认为应提供证明的其他物品。
托运动、植物时应有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
托运放射性物品、油样箱时,应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提出剂量证明书、油样箱使用证。
第七节 包裹的押运
第七十八条 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文物、枪支、中途需饲养的动物等必须派人押运。押运人应购买车票并对所押物品的安全负责。承运人应为押运人购票提供方便。
车站行李员对已经办理承运的包裹应通知押运人装车日期和车次。
列车行李员应对押运人进行登记并告之安全等注意事项。
扩展资料:
关于随时携带动物的规定: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五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第五十三条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