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宅基地用过户吗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转让宅基地是否进行登记并不影响转让的效力,这是由于我国农村的现实状况及当前政策而有所保留进而作出的规定。现行法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本村村民占有宅基地上的房屋足以公示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如果严格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会使部分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效力存在疑问。目前我国对于宅基地的过户登记并不强制,但登记有利于确权,有利于避免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随着试点政策的探索和土地改革的深入,或许今后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权利会逐步过渡到登记生效的物权变动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目前的政策,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二、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在十日内无异议由土地权利人申请所属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人员到实地测量。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5、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但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宅基地的过户登记并不强制,不进行过户并不影响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