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质数的乘积是
两个质数的乘积一定是合数。
质数又称素数,有无限个。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整除以其他自然数,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否则称为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最小的质数是2。
一、质数的性质
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具体证明如下:假设质数只有有限的n个,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p1,p2,......, pn,设N=p1×p2×......×pn,那么,N+1是素数或者不是素数。
如果N+1为素数,则N+1要大于p1,p2,.....,pn,所以它不在那些假设的素数集合中。其他数学家给出了一些不同的证明。欧拉利用黎曼函数证明了全部素数的倒数之和是发散的,恩斯特·库默的证明更为简洁,哈里·弗斯滕伯格则用拓扑学加证明。
二、合数性质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最小的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