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房屋过户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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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房产以物抵债,办理过户一样需要上税。 一.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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