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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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山东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2年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级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
(二)有关要求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1月30日。报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监狱和戒毒机关的,分别由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司法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其他济宁市市直部门单位的,由市直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2022年度济宁市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
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
领取面试通知单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2月15日前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题统一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我市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3月4日至3月7日。考点设在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见附件)。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济宁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2655350)和招录机关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外省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应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考前14天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③考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单独组织。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单发放等事项,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1.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
2.面试人员守则
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2年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级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
(二)有关要求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1月30日。报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监狱和戒毒机关的,分别由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司法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其他济宁市市直部门单位的,由市直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2022年度济宁市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
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
领取面试通知单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2月15日前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题统一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我市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3月4日至3月7日。考点设在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见附件)。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济宁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2655350)和招录机关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外省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应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考前14天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③考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单独组织。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单发放等事项,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1.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
2.面试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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