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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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鸡肉卷2333
2022-12-29 · TA获得超过72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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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通常会遇到开发商说要交付订金。但是在房子出现一些意外的时候,开发商会以 定金不是订金 为由,不返还给购房者,这其实开发商在利用 定金与订金两者同音不同字的差别 。那么到底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区别一下两者的差异。


  1.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 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在履行债务之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入骨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没有权利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不具有定金的性质,通常情况而言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2.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就是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如果收受方违约的话就只能退回原订金,是得不到双倍返还的;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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